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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在诉格力专利侵权案中获赔1.6亿的证据支
发布日期:2021-12-18 访问量:

奥克斯在诉格力专利侵权案中获赔1.6亿的证据支持

严忠泽  律师

       2021年12月,宁波中院对奥克斯诉格力专利侵权两案作出判决,分别确认专利侵权并判赔9600万、7060万等合计1.6亿+。
      奥克斯能在确定格力侵权的情况下获得如此高额的赔偿,不仅是因为格力的体量大,更在于奥克斯提供了非常详尽且有说服力的格力侵权获利的证据。
      原《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本案中,奥克斯主张的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赔偿额,围绕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奥克斯提供了以下几方面证据:
      1、运用购买公证,固定格力公司在京东、苏宁易购、天猫和国美等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侵权产品的事实,同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销售数据和评价数据证明格力公司侵权的程度。
      2、聘请第三方数据公司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格力公司年报、中国家用空调行业产销阅读研究报告行业月报、格力公司线上销售数据等进行统计,出具格力公司销售数据的统计报告。
     3、提供格力公司的年报,证明格力公司各年度利润以及各年度的营业利润率。
     4、聘请专家对损害赔偿进行经济学分析,并提供相关研究分析报告,从格力公司的营业利润、涉案专利在侵权产品利润中的贡献、涉案专利的技术质量等方面对侵权获利作一个量化评价。
       其中奥维云公司的统计报告中的销售数据被法院采纳,专家的经济学分析意见被法院认为有现实的参考意义,其中关于专利贡献率的观点在之后的判决中被大量引用。
法院计算赔偿的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额ⅹ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率ⅹ专利对利润的合理贡献率。
       从判决可以看出,奥克斯公司正是围绕着公式要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侵权产品销售数额、合理利润率、专利贡献率证据的。而以上证据中,对赔偿数额起关键作用的是专利在侵权产品利润中的贡献率,因为贡献率实在是太抽象、太不可量化的。
       而奥克斯公司在专利贡献率证据的提供上真正是本案的亮点之一,为了能让专利贡献率不抽象、可量化,奥克斯公司做了以下工作,首先,提供可信度极高的知识产权专业大学教授出据的经济学报告,给出专利贡献率一个具体的数据;其次,专家出庭作证,对其报告进行解读,以证明其数据的可信度;再次,为证明专利贡献率不是凭空的数据,专家运用了专利数据库,对涉案专利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综合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数、简单同族专利数、简单同族专利被引用专利数、同领域专利总数、专利价值排名等数据,给出令人信服的专利贡献率。

       奥克斯诉格力案件令人惊艳的不单单是赔偿数额,更是诉讼过程中证据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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